今天上午,嘉兴健身房老板抢劫杀人案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:陈荣犯抢劫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从去年夏天,嘉兴一名健身房老板杀害女子抛尸河中。后随着案件的侦破,爆出陈荣在15岁时,因为抢奶奶的钱,用被子把她闷死,还焚尸的耸人前科,引起坊间轩然大波。
而本案案发后,陈荣藏尸车库,回到血迹未干的杀人地点,没事人一样参加了一场活动,还连发约人游玩的朋友圈,就更让其身边的人毛骨悚然。
现法院审理后认为,陈荣是以劫取财物为目的杀害被害人,对其行为应定性为抢劫罪。
有预谋实施犯罪排除激情杀人可能
现法院审理认为,陈荣经营的俱乐部资金周转困难,案发前已无法正常发放员工工资。为掩盖这一事实,陈荣制造盈利假象。事发前,陈荣有借高利贷的想法,其在与员工聊天时表示要物色“富婆”“把人做了拿钱”“如果明天事情成了就一帆风顺,如果事情不成就有牢狱之灾”,反映出陈荣有强烈的资金需求以及在预谋实施犯罪;
与被害人的交往过程中,陈荣得知其要全款买房,有大额现金,遂多次企图制造与其独处的机会,但因被害人及男友有一定防备而未能成功;案发前一天,陈荣下班前故意关闭俱乐部监控,将壶铃放在前台位置,案发当天早上到俱乐部后,经微信通知员工晚点上班,均说明其对将要发生的事情有预判和安排,可以排除激情杀人可能。
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明显其杀人犯意坚决
陈荣将被害人杀害后,拿走了其手机、银行卡及身份证。因了解被害人有手机支付的习惯,在俱乐部活动进行过程中就询问他人解锁手机的方法,活动结束后马上前往多家手机店寻找可以解开手机密码的人。
并称要“不惜一切代价”,还将SIM取出,插在别人手机里,试图登录付宝和微信账户。陈荣在侦查后期亦多次供认解锁手机是为了转钱,主观上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明显。
此外,陈荣关于协助被害人购房以及骗其投资的辩解均不能成立。